法制办公室

法制办公室(下设)

1、负责学校日常法律事务工作,推进学校“依法治校”进程;

2、收集、整理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和高校工作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,为学校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服务;

3、从政策上、法律上和技术上审核拟提交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规范性文件,保障校内规章制度的统一,并使之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、法律和法规;

4、协助党委和行政有关部门督导政策、法规、校内规章制度的实施;

5、为学校各种权益纠纷和法律诉讼提供法律服务;

6、清理校内各类规范性文件,向学校提出重新颁布、修改或废止的建议;

7、参与制定、审核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;

8、负责审查学校向法院、仲裁委等司法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学校特殊授权委托事项;

9、负责学校常年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和工作协调;

10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应对学校层面的诉讼、仲裁,审核学校重大合同;

11、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、签约,协助指导合同签订及督促合同履行,负责合同审核工作;

12、负责受理师生员工法律、政策、法规方面的咨询;13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