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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知识

计算机病毒

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24日 21:47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浏览次数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中明确指出:“计算机病毒,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或者毁坏数据,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”。他在计算机之间和网络中的活动规律与生物学中病毒极为相似,具有类似生物病毒的行为特性,如寄生性、自我复制、传染性、破坏性和变异性等。与生物病毒不同的是,它是由某些精通编程的人未达到某种目的而蓄意编制的。计算机在正常运行时不会自然产生病毒,计算机病毒也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,但是它会破坏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数据,干扰计算机的正常运行,某些病毒如CIH,甚至会造成硬件的损坏。
    目前已知的计算机病毒数量有数十万种,由于计算机病毒的破坏而给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。人们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对它进行清剿,但在这场长期的拉锯战中,总是出现“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”的局面,这与其诡异不定的特征有着紧密的关系。计算机病毒具有传染性,它会通过各种渠道从已被感染的计算机扩散到其他计算机,在某些情况下造成被感染对象工作失常甚至瘫痪。它具有潜伏性,一个编制精巧的病毒进入系统后一般不会马上发作,而是长期隐藏在合法文件中,对其他系统伺机进行传染。当病毒因某个系统事件发生,诱使病毒实施感染或进行攻击的特性成为可触发性。为了等待这个触发条件,病毒一般具有很高的隐蔽性,普通用户很难发现它的存在。计算机病毒还具有衍生性,病毒编制者编写的“病毒生产机”能够不断生产出变种病毒,以规避杀毒软件的查杀,使防御起来更加困难。
    应对计算机病毒威胁的主要措施有:即使打好操作系统补丁;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时升级;安装防火墙软件;使用正版软件;不打开可疑文件和电子邮件;上网时不访问不正规的站点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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